黎智英及《蘋果日報》3間公司被控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,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(16日)發(fā)聲明表示,這宗案件是以公開聆訊形式進行,過程完全透明。公會有信心香港的司法界會繼續(xù)獨立地、保持政治中立地運作,不受外來的任何影響或干預。
大律師公會指出,公會原則上不評論個別的法庭案件,尤其與訟人可能行使上訴權(quán)。由於該案是在香港國安法下,勾結(jié)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首宗裁決,公會認為案件對香港在「一國兩制」下的獨特法理發(fā)展非常重要。
大律師公會又指,香港是奉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(qū),香港的司法制度一向獨立地運作,法律執(zhí)業(yè)者在制度中亦一直獨立地及專業(yè)地履行職責,維護法治。香港的法官審理席前的案件時,純粹考慮法例及證據(jù),不會作出任何政治考慮。代表與訟雙方的大律師,必須遵從「不可拒聘原則」,確保當事人獲得公平審訊。
大律師公會說,大部分的刑事審訊,包括目前該案的大部分刑事審訊,是以公開聆訊形式進行,過程完全透明。香港的司法制度設有原訟法庭、上訴庭及終審法院,所有訴訟人都有權(quán)視乎情況提出上訴。
大律師公會強調(diào),有信心香港的司法界會繼續(xù)獨立地、保持政治中立地運作,不受外來的任何影響或干預。希望公眾及關心香港司法制度的人士,詳細地閱讀裁決理由及尊重香港的司法程序。